声明人:朱兆祥
我是九九年得法的。在邪恶的逼迫下,违心的在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做出了一些违背大法的言行,现郑重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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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9/17608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