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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金洪年 我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开始修炼大法,邪恶迫害大法后,在本地派出所胁迫下,我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违心的写了“不炼”的保证书。现在,我已认清邪恶本质,特此严正声明:所写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抓紧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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