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仕兰
我由于以前做的不好,说过错话,做过错事,烧过大法书,我知道错了。郑重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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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0/1761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