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伍
本人以前曾经销毁过一套《李老师在广州讲法》的录像带,觉得很对不起师父和大法。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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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0/1761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