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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丽华 2008年3月的一天,邪恶警察闯到我家,胁迫我按手印、照像、签字,我不配合,它们要拉我去派出所。由于我人心没有完全放下,没有把握好,顺从了邪恶的安排。我知道错了,后悔莫及。严正声明:我给邪恶照的像、按的手印、签的字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走好以后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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