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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忠海 以前曾经在派出所的表上签过自己的名字,现在我认识到这也是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。从今天起,我郑重声明:以前在派出所签的名,全部作废。我要按照师父要求的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以前的不足之处,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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