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圆明
由于学法不深,1999年7.20以后在单位有关人员找我谈话后,我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现在我明白了这是对师对法不坚定的表现,特此声明该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从新走回到大法中来,用“真、善、忍”标准要求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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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1/176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