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齐淑香
由于自己对大法不坚定,在邪恶迫害大法时,曾经说过“不炼了、不学了”的话,交过大法书,销毁师父讲法录音等,以及写过“保证书”和签过字,全部作废。以后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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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1/176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