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芳
2007年7月25日,当地派出所的片警到家强行让我按手印,还说要把师父法像和炼功带拿走,我违心的按了手印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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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3/1763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