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振光 二零零八年二月三日,村干部领着派出所和镇政府六、七个人假借“回访”为由到我家。他们到处乱翻乱找,把师父法像、大法书籍二十多本,还有卫星天线全部抄走,还强迫我写“不炼功”保证,并让我涂抹大法标语。因学法少,怕心重,在他们的威胁下,我违心的答应了。现在通过学法,我知道这都是我的耻辱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,我要弥补损失,多学法,学好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9日 |
|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|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