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玲娣、闫兰娣
在讲真相时,常人问我是否炼法轮功时,自己当时有怕心,说过“不炼”的话,说完后特别后悔。现在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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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7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4/1764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