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殿志
在这场迫害中,两次在“不修炼”的“保证书”上签过字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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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4/17643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