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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姜德芳 我96年开始学法轮功。2001年,進京上访证实大法好,在天安门前被非法抓,还没收我一千多元钱和身份证,把我押回当地看守所。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家属拿出2万元钱把我接回家。在家里没待几天,它们又把我非法关進看守所迫害。看守所警察强逼我摁手印、签字。2003年,又被恶警非法抓走,关進戒毒所,我写了“五书”,说了不该说的,也做了不该做的。呆了半年,家人又拿出2万元把我“保外就医”。2007年8月,教养院通知我回去检查身体,因有怕心,在乡镇派出所又说了些不应该说的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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