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秀华
九九年7.20迫害开始后,邪警逼迫我们交书,我交了,还烧了一张师父的法像、一张“法轮常转”的图、一套炼功磁带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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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5/176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