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付玉仙
因发真相资料被恶警抓走,放回时在儿子说服下签了字,回来后想:不管啥内容都不能签。因此,我严正声明:我所签的一切都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5/176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