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鸿梅
我以前违心所说的“不炼法轮功,与师父决裂”的话及背离大法的言行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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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5/176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