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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周明英 我于2008年3月21日上午和同修一起出去讲真相、发资料,被举报,被派出所绑架。晚上3点钟左右,把我非法押送到了市拘留所,被非法关押15日。邪恶强迫我按了指纹、签了字。2008年4月6日下午6点钟左右被释放,在领取自己东西时,有两张纸要签字,我签了字,配合了邪恶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随师尊,坚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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