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通
邪恶迫害大法后,本人配合工作单位、家庭、公安派出所等作的“申明、保证”、书面材料等一切对大法有负面影响的言行作废。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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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6/17656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