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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家敏 我在2007年的二月份,由于学法没跟上,被邪恶钻了空子。我在公园讲真相时,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后,被绑架到拘留所。在出拘留所时,邪恶要求在“拘留证”上签字,我配合了邪恶,在写着“扰乱社会秩序”的拘留证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现在,我才意识到自己没有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我对不起师父与大法。严正声明:在拘留所里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学好法,抓紧时间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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