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乐荧
九九年下半年,我由于学法不精進,曾在居民会的劝说下,在邪恶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现已认识错了,特此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,精進实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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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7/17663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