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虞秀娟
2001年时,我儿子要出国,派出所叫我“保证”不修炼了才给他出证明,所以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不炼了”。严正声明:以前写的作废。以后要精進,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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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8/1767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