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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赵国伟

    在2007年10月邪党“十七大”前,我被非法绑架,关押二十四天后,我没在意的在“释放证”上签了字。现在我认识到这种做法是承认了邪党对我的迫害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签字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对我的迫害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9/17677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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