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秦玉美
二000年六月份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。被单位非法抓回、看管,被迫说了“暂时不去北京”。郑重声明:当时配合邪恶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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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9/1767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