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长珍
由于学法不深,没能按大法的要求做,还把大法书丢了。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声明:背离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我要从新走回大法修炼中来,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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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19/1767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