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文珍
2003年9月,我被邪恶610强制戴着手铐非法关押1个月,强迫写对大法和师父不利的话,我违心的写了不该写的。郑重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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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0/176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