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爱凤
我于2004年12月被绑架到劳教所。在邪恶迫害下违心写了和说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话。今严正声明:在劳教所内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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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0/176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