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桂兰、刘会兰、周秀英
我们是98年得法的。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时,因怕心向邪恶“保证不炼了”。声明: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0/17683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