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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高玉芬 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时,我被迫在单位写好的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书上签过字,还烧了部份大法资料,交了一部份资料。过后,我追悔莫及,感到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我要坚修大法到底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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