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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安士兴 本人在九九年七月份,曾有过短时间怀疑法和交书行为,每当忆起追悔莫及。这是因为当时学法不深造成的,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作废。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,以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,信师信法,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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