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春红
由于我修炼不够精進,学法不深,正念不强,对单位攻击大法、强迫员工做违背良心的签字一事没有正念抵制。严正声明:被迫签字非我所愿,所签的字作废。今后抓紧时间,维护大法,证实大法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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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1/1768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