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景花、王小爱
在中共邪党的迫害下,我曾经写过“悔过书”,烧过大法资料。现在声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3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1/1768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