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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正朋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迫害法轮功时,邪党迫使我脱离法轮功,还被迫写了“认识书”, 中断学法、炼功,还答应父母“以后形势改变了再炼”,不敢走出来做三件事。严正声明:以前我所写的“已脱离法轮功”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信师信法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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