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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董馨

    我于1998年8月得法。曾因1999年9月、2000年1月、2000年6月分别去北京上访、交流修炼心得、在天安门广场炼功三次被非法拘留,并于2000年7月被邪党非法劳教。劳教期间邪悟,向当时的邪恶写了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,表示“与法轮大法决裂”,还配合邪恶做电视节目、写批判文章、给其他学员洗脑、让家人交出大法书籍。严正声明:以前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从新修炼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3/17703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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