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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宿佩玉 二零零七年11月份,恶警到我家强行把我的经文拿走,并以“登记材料”为名,让我在三张空白纸上签名,当时我签上了我的名字。在此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3月2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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