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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茂华 1999年8月,单位书记找我一同到派出所,让我写一个“保证今后不炼法轮功”,并交出法轮功书,由恶警写的“保证书”,我签了一个名,并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。声明:我配合邪恶的言行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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