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刘皓
在上初中时,学校组织学生在反对大法的横幅上签字,我默认了邪恶的迫害。后来,又在常人污蔑大法时,没做到应该做的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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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3/1770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