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荣
我于99年末得法。7.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后,不止一次的把大法书交到“610”邪恶组织,还把大法书卖到了收购站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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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3/1770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