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质俊
从九九年“七二零”受迫害和反迫害中,我说过的话、写过的东西、签过背离大法的字,声明: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师父正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3/17703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