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可辉
2002年春天,有一天我被街道社区主任召集去参加一个什么“争创文明市民”的会议。会上要求到会人都要在一块大红布上签名,我也签了。严正声明:那个签字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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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4/177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