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秀华
我在2008年2月5日,在派出所,警察让我在两张空白纸上按了手印,那上面所写的一切全部严正声明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4/177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