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明同。
在高压下,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,对师父不敬的话,现声明所作所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过错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4/17708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