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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洪莲 我于2000年去北京证实大法,在半路上被截了回来,关在家乡的看守所两个多月,出来后我被停发了工资。后来单位找我,以工资要挟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违心的写了“不上访、不串联”的保证书。2002年,为了躲避邪恶的监控,我向单位提出到外地串门,单位要挟我写“不進京、不上访”的保证,于是我又写了“保证”。这些年来,通过学法修炼,我深刻的认识到以前那种配合邪恶的行为其实是为私为我的表现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;所写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信师信法,努力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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