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书先
九九年七二零后,村干部让我写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信师、信法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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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5/1771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