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桂连
在家人的逼迫下,按了手印,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法造成的损失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5/1771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