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逄忠达
以前曾毁过师父的法像和大法资料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全部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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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5/1771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