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桂本山

    我是九八年七、八月份得法的。九九年七月二十后多次被派出所非法传去洗脑,交了一些资料和老师的像,还带信叫个别学员去交大法书。二零零四年夏天,县公安取了我的掌纹,照了象,抄了我的电话号码,我给它们写了“不炼功,也不教别人炼功的保证书”。九九年九月份,我儿子在外打工,带有《转法轮》和《佛法大圆满法》在外学法,女儿女婿害怕,问我咋做,我说“烧了就是嘛”。声明:以往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4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6/177222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