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桂菊
二零零七年年底,被市非法组织610伙同镇派出所等非法抓進黑窝,违心的在邪恶替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,做了不该做的事情。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6/1772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