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居龙
自己2007年被非法抓捕判刑后在“判决书”等上的签名一律作废。严正声明:自己被非法抓捕后,在邪党的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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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6/1772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