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夏
有一个人问我“还炼不炼法轮功”,我说的“不炼了” ,在此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4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6/1772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