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红云
我曾说过的“不炼了”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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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4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4/26/177222.html